7月1日,浙财资管与省公安厅、省公安厅人民警察服务中心就天目山路185号(原95号)地块现场办理划转资产移交手续。该地块原为人民警察服务中心车辆牌证制作场地,根据省公安厅与省财开公司签署的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约定于今年6月底交付浙财资管使用。
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省公安厅人民警察服务中心、省财开公司以及浙财资管等单位相关代表参加了现场交接仪式。双方按照协议约定,就地块建筑物、土地、配套设施等完成现场验收,并对钥匙、安保、水电表计数等关键事项现场交接,签署了《交接单》。
下一步,浙财资管将立足“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集中盘活运营平台”职能定位,依法依规、稳妥推进国有资产的接收、处置、盘活等相关工作,健全盘活工作机制,畅通资产处置渠道,主动作为,靶向施策,确保国有资产盘活处置取得实效,最大限度发挥国有资产运营效益。